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安全,按我司《财务预算管理制度》规定:“公司按年生产总值的6‰订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”。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用于配备工人劳保用品,举办安全教育培训,更新生产场所安全设施,改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产奖励,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的提取与使用,特作如下规定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1、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按公司产值5‰的比例提取。
2、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实行专户储存、专项管理,不得挪作他用。
3、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适用范围与比例:安全劳动防护用品40%;安全教育培训25%;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25%,其他10%。
4、公司决策机构、主要负责人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定期划拨、及时到位,正确使用,并对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定期划拨、及时到位、正确使用,并对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。
5、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资金用于购买、管理劳动保护用品,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,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范围,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处理。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,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,必须退货,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。
6、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、劳动保护、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、宣传画、标语等;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。
7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,对安全劳保用品、机械设备、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不定期抽查,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技术指标,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立即停止使用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8、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细目,明确计划经费预算款项。
